主管部门 |
大埔县民政局 |
补贴对象 |
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
补贴标准 |
195元/月·人 |
补贴渠道 |
通过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至残疾人本人。 |
政策依据 |
粤财社〔2021〕325号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pdf 粤民规字〔2021〕1号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粤民规字〔2022〕3号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
备注 |
投诉咨询电话 |
0753-5533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