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主管部门
大埔县民政局
补贴对象
全县低保对象
补贴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601/人/月,月人均补差326元:城市低保标准858/人/月,月人均补差676元
补贴渠道
由县财政局通过社保卡发放至个人账户中
政策依据
梅市民字〔2023〕6号关于印发2023年梅州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pdf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pdf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553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