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01 00:00:00
来源:大埔县林业局浏览次数:273
各林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
根据梅州市农业局、林业局《关于遴选推荐进入梅州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名录的通知》(梅市农字【2016】119号)文精神,请符合条件的各林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需要申请的于2016年12月5日前按要求上报至大埔县林业局计划财务股。联系方式:大埔县林业局计划财务股 5520853黄生或登录梅州市林业局http ://www.mzzy.gov.cn/。
大埔县林业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