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宣讲组莅埔宣讲《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

时间:2017/03/24 00:00:00

来源:大埔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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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宣讲组到我县举行《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宣讲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等宣讲组领导一行到我县宣讲《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宣讲会在县科技信息大楼一楼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庭,副县长蓝欣,县林业局和公安森林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主要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共4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作了热情洋溢的动员讲话,张映平说,制定《条例》是适应生态保护、解决火源管理存在问题的需要,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警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市法制局副局长杨远东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内容涵盖火源管理的原则、各级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不同时期森林防火的主要工作措施等,对我县今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庭要求,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多层次、多角度宣传解读《条例》,扎实推动《条例》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真正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落实火源管理责任, 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当前正是春耕生产时期,且临近清明节,各镇(场)、有关单位要严防死守抓好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要结合无火清明专项行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确保不发生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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