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消防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

时间:2016/09/01 00:00:00

来源:大埔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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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查验收《广东省民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81116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消防局组织实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检查验收工作。联合检查验收分成4个小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及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对老年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敬老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保护机构、军供站、救灾物资储备库等等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检查验收。

去年11月以来,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粤民电字〔201543号)要求,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县级民政部门自查、市级民政部门联合消防部门检查等方式组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每月按时报送专项治理情况和整改进度表,各项消防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目前,全市敬老院、福利院、复退军人医院、救灾物资仓库等民政服务机构通过为期一年的整改,基本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了消防设施、器材,具备了完善的应急呼叫和消防监控、喷淋和烟感等系统,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出现消防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在此次开展的消防整改验收工作中,4个联合检查组均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确定的11项重点和“十个没有”以及《梅州市民政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地检查验收,并随机抽查工作人员,对其消防知识及消防设施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

针对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各联合检查组要求各机构负责人要限时整改,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工作责任心;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力度,提高防火应急能力;要尽快更新完善消防设施,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护墙,打造平安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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