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9 17:43:58
浏览次数:3031
根据梅州市纪委《关于在扶贫领域建立义务廉政监督员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梅市纪发〔2018〕5号)要求,经大埔县纪委监委领导同意,决定聘任罗传泸等57人为我县扶贫领域义务监督员(名单附后),聘期自2018年5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特此公告
附件:大埔县扶贫领域义务廉政监督员名单(57人)
大埔县廉政义务监督员名单(57人).xlsx
中共大埔县纪委 大埔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5月24日
粤省事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