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立法调研

时间:2018/06/07 00:00:00

来源:大埔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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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法制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我县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立法调研。
  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在县林业局会议室与县领导曹丙利、廖金鑫、罗振康等进行座谈,听取我县贯彻实施《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征求与会人员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宣讲活动,着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提升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全县进山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得到遏止,有效保护了大埔的青山绿水。
  座谈会上,县领导曹丙利、廖金鑫、罗振康和湖寮镇政府分管领导,县镇人大代表、基层护林员等分别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我县在实施《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对于下一步实施《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工作,调研组建议:一是继续加大《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频率。二是强化护林员的管理。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设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巡护系统,改变传统的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模式,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扑火物质装备正常运作。四是加强联防协调机制。要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定期派出森林防火检查组,深入各镇(场)检查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县森林公安机关与各镇(场)政府和派出所加强协作,及时查处山火案件,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山火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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