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健全机制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

时间:2018/02/11 00:00:00

来源:大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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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多举措鼓励和引导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和推动了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每年我市宗教界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近千次,宗教界捐助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款物达500多万,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着力搭建平台,打造慈善品牌。一是以扶贫济困日、宗教慈善周等活动为平台,鼓励开展送医送药、慰问孤寡、助残敬老、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从分散化、个体化、单一化,向规模化、社会化、多样化发展。如千佛塔寺千佛慈善会自2008年至2016年,每年扶贫济日活动定向捐款10万元;梅县区佛光寺开办慈善中医诊所,免费为困难群众施医送药;梅江区慈云宫依法依规收留孤儿、弃婴;天主教圣心仁爱会联合有关医院送医送药下乡义诊;二鼓励宗教界以“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彰显特色”为原则,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为社会服务,开展符合宗教自身特点的公益慈善项目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宗教界的了解,塑造宗教良好的社会形象。如兴宁念佛堂慈光安养院免费为老人提供养老和临终关怀的服务模式引起各界关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中华英才杂志等主流媒体多次专题报道,充分肯定其慈善模式和成效。   

        二、规范组织设立,完善内部管理。一是依照有关法规开展慈善活动。按照《慈善法》和《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设立慈善组织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如我市目前登记注册的宗教慈善组织有梅县佛光寺的慈善会、慈善中医诊所,恩缘禅寺的恩缘致善会,镇江寺的慈善功德会,平远县大佛寺、石林寺的慈善功德会等组织,都能依法依规运行。二是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宗教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组织形式、运作程序和募捐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等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如佛光寺慈善中医诊所严格管理,配备专业医师和药剂师,完善相关卫生防疫措施,账目收支定期公开。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应享受的价格、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切实做好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工作。如兴宁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宗教慈善活动,无偿划拨18亩土地支持兴宁慈光寺安养院建设。

        三、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慈善文化。文化的作用在于教而化人,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我们注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界,把宗教慈善传统与现代慈善理念有机结合,弘扬传统慈善文化,发挥宗教慈善济世利人、化世导俗的作用。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如千佛塔寺坚持对传统的教理教义进行梳理挖掘,结合时代实践,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广“弟子规”等传统国学教育,在举办夏令营、冬令营、养生营等活动中倡导读诵经典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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