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在黎明前的英雄——黄戈平

时间:2019/07/10 15:43:22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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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戈平(1920-1949),原名黄新能,出生于印尼,五岁回到家乡大埔县银江镇昆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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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戈平就读梅县东山中学时,正值全面抗战爆发,梅县各界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在富有革命光荣传统的东山中学,黄戈平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亡主张的感召下,积极投身于学生抗日救亡运动。黄戈平在抗日宣传活动中,加深了对党的认识,认准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救星,是抗日的主要力量,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9年9月,黄戈平被选为东山中学学生会主席兼梅县“学抗会”常务理事,成为梅县学生抗日救亡运动的领导骨干之一。

  其时,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军已打开了中国的南大门,占据了广州、汕头。国家危亡,民族危亡!而国民党反动派则置国土沦陷于不顾,发动了反共高潮,抗日群众团体被限制,被取缔。1940年5月,梅县“学抗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民教馆召开了200多名学生参加的临时代表大会,声讨国民党顽固派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罪行。会后,前往县政府请愿,要求当局收回成命。但反动当局拒不接受学生的正义要求,反而拘捕了“学抗会”领导人李鸣铮、刘时敏、潘佛章、何孟琳、姚秋实等人。黄戈平与李国超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两次冲到反动县长面前,申述学生救国无罪,强烈要求释放被捕学生。反动当局恼羞成怒,亦将黄、李两人逮捕入狱。在看守所里,尽管反动当局采用各种卑鄙手法,妄图迫使学生承认“错误”,写悔过书,但黄戈平和其他六位同学却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地痛斥国民党反动派,声明“爱国无罪,无过可悔”,并把反动派送过来要求在上面签名的《悔过书》当场撕毁。

  此后,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进步人士的声援和多方营救之下,反动当局于6月16日无罪释放了被捕的7位同学。这就是著名的梅县“七君子事件”。

  “七君子事件”后,党组织为了保存力量,把暴露了身份的中共党员进行转移。黄戈平遵照党组织指示,返回大埔,接受新的战斗任务。

  1942年6月,“南委事件”发生,使中国南方工作委员会(简称南委)所在地的大埔党组织首当其冲,形势危急。黄戈平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人的指示下,安排党员转移,保护同志,历尽了艰难险阻。由于党的经费困难,他动员家人将家中的猪、牛卖掉,换取现金作为党组织的活动经费。

  “南委事件”后,中共中央南方局为保护党组织和同志的安全,提出勤学、勤业、勤交友的“三勤”任务。于是黄戈平到江西赣州报考税务学校,短期受训后被派往寻乌县税捐处任稽征股长。此后,他利用合法的社会地位,团结了“南委事件”后到赣南的一大批党员,保存了革命力量,为1944年冬全面恢复党组织的活动作出了贡献。

  1949年5月,兴梅地区全境解放后,黄戈平奉令前往平远接管政权和筹划解放江西寻乌的工作。黄戈平利用曾在寻乌工作的关系,与该县参议会副议长刘裕纯、自卫团第三营营长潘金棣和龙图的刘维华、刘维垣等迅速取得联系。强有力的统战工作促使潘金棣接受了黄戈平提出的条件,率部起义。黄戈平还与龙图的刘维华等商议,决定成立龙图游击队,作为寻乌县工委领导下的一支武装。这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解放寻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闽粤赣边人民迎来曙光之时,7月,国民党胡琏兵团南逃窜至兴梅地区。在敌军压境的关键时刻,黄戈平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与中共平远县委和闽粤赣边纵一支四团、八团领导分析敌情,研究对策,以抗击胡琏兵团,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避敌锋芒,黄戈平率边纵一支四团、八团和梅州公学部分学员撤至蕉岭县三圳镇东岭蓝坊肚之时,突遭敌人重兵包围。黄戈平在两山峡谷中沉着、机智地指挥突围,组织火力阻击,掩护战友转移。当黄戈平与后卫部队一起撤退到半山腰时,突然一串串机枪子弹朝他们射来,黄戈平不幸背部连中三弹,倒在血泊之中。为了党和人民的解放事业,黄戈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中共大埔县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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