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习俗

时间:2019/09/30 15:52:14

来源: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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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大埔民俗的婚姻都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按古“六礼”)之序进行。男女双方毫无婚姻自主权,夫妻要在洞房之夜才能看清对方的面目。民国时期新文化运动之后,自由婚恋之风渐次影响城乡,即便如此,许多人还是托媒提高,所谓“明媒正娶”,以避“苟合”之讥。

旧时大埔婚姻习俗有几种形式:

1、童养媳。是儿童阶段婚配的一种习俗。贫苦人家生男孩后,唯恐成人之后无钱娶亲,就收养外姓人家的女孩,待其长大后匹配儿子,俗称“细心舅”。童养媳礼俗简单易办,女孩长到八九岁,会帮做放牛、打柴之类家务事,所以又称“掌牛妹”。收童养媳,也有定亲、纳彩、拣择生肖属配等礼仪。男子到了婚龄,选择吉日或在除夕晚上成亲,谓之“圆房”。若男的外出谋生不在家,则待他回家之后,再定圆房之期。婚礼比较简朴,不一定要摆酒宴请宾朋。

2、等郎妹。这种婚俗,是包办式的婚姻,此俗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才有。即男孩尚未出生,先收养人家的女孩为媳,所以叫做“等郎妹”。这种婚配一定是女大男小,有的媳妇长到18岁了,丈夫才只有几岁,双方年龄悬殊甚大,简直是未做妻子先做娘,帮助家翁家姑扶养丈夫长大成人。

有首客家山歌把这种婚姻的苦楚唱得淋漓尽致:

          十八娇娇三岁郎,夜夜等涯抱上床;

          唔系看你爷娘面,一脚把你踢下床。

隔壁邻居听到之后劝解道:

          隔壁嫂子你爱贤,照顾丈夫三五年;

          初三初四蛾眉月,十五十六月团圆。

等郎妹告知心中苦楚,唱道:

          隔壁叔婆你唔知,等得郎大妹老哩;

          等得花开花又谢,等得团圆月落西。

3、指腹婚。由双方父母为未出生的儿女订婚,预订婚盟时,双方请亲友小酌,交换饰物订盟:(双方如生11女,长大结为夫妻;双方如同生男或女,则结为兄弟、姐妹。这种指腹婚,多属同窗好友或官场、商贾、同业中的男人,双方情深谊厚,为求世代睦谊而定的。至民国前期仍有所见。

4、嫁相片。大埔有些华侨在南洋多年,无力成家,又无盘资回唐山,家中老父母要人侍奉,家产需看管,便寄相片回来,由父母作主将相片拿给女方看,双方满意就订下婚姻,把媳妇娶回来,俗称“看家婆”。“看家婆”有侍奉公婆的责任,有继承家产的权利。如果丈夫不能回来,没能生育,她可以请示家公家婆后,抱养人家的儿女抚育,作为自己的儿女,成为家庭合法继承人。有些“看家婆”终生都没能见丈夫一面,一辈子含辛茹苦“守活寡”。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客家妇女地位低下,是男尊女卑社会的牺牲品。

5、花屯女。原来的“童养媳”因丈夫夭折,或因丈夫另娶,她长大后出嫁的,被称为“花屯女”,也叫“饭供女”。她们嫁时,有的回娘家上轿出嫁,有的则在养父母家中出嫁。虽是初婚大行嫁,而礼仪则较简单,在人们的眼中,她们的身份比大行嫁的女子低了一等,相当于“二婚亲”。

6、二婚亲。又称“再醮妇”。指女子已嫁过人,或因夫妻反目离异,或丧偶后又再婚者,俗称“生离妈”,不被人看重。这种婚姻不受人重视,尤其是后一种,丈夫死后称为“寡妇”,说她命薄,甚至说她“克夫”,有的还有子女牵连,再嫁碰到的问题较多,礼极随便。

其中前一种,当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时,不用告官涉讼,只需男方给张休书(离婚字),就可以离开夫家,自嫁新夫。这是男方不索要身价钱的一种。要索身价钱的可住在夫家,托媒寻找对象,然后双方约定日期、地点相亲见面,讲妥身价钱。身价钱过清后,原夫写休书,即可将女方带回去成亲;也可暂住娘家,由新夫选吉日成婚。有些地方此类女子出嫁时,要在菜园或野外梳头换装,只准坐两人抬的轿子进男家,有的简单到仅持雨伞步行入门。

7、入赘。亦称招婿,俗称“入屋”,指男子到女家去成婚落户。“入赘”的情形有以下几川:一是信命,说是命里要“出嗣”;二是男子家庭兄弟多、房屋少、生活艰难者;三是个别大官大富人家只生女,无男承祚香火和继承财产者,旧时文学作品中多有“抛绣球”、“接花灯”、“猜谜”、“应对诗文”等招婿形式的描写;四是双方父母只生男或只生女,生男的无力娶媳,生女的唯恐断后,便两家商定男到女家入屋。

“入赘”的男子不作婿而作子,在辈分称谓上按亲子称呼;“入赘”后所生的子女必须随母姓,有的入赘者本人由招赘的父母为其更名换姓,从招赘方的姓氏。“入屋”的男子,享有招婿方子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按旧俗,嫁女可以请酒,招婿亦可请酒。同样可以拜花烛,闹洞房。

8、大行嫁。大埔婚姻习俗多承古礼,大户人家大抵效古六礼,即问名、纳采、纳征、纳吉、请期、迎亲。而贫苦家庭难遵六礼,多简化,对六礼的称呼也多口语化。大行嫁礼仪,大致有如下几项:

提亲纳采。男方由亲戚朋友介绍或托媒说合,经女方父母同意,由媒人向女家提亲。

互换庚贴,即男女方各在红纸条上写明出生年、月、日和时辰,贴式字数也要合生老。男方将双方生辰请星家卜匠查八字,推算双方生肖也叫“大婚头”合不合,若年庚相合、门第相当,则可成婚,男方收下庚贴;不合则将庚贴退回女家。

“大婚头”是按照天干地支生肖五行学说推算出来的,男比女大4岁为最佳,谓大婚头般配。如果男女同庚,应取女比男大月,俗谓“同年姐,渐渐起”。其他年龄少计论,但最忌男女相差6岁,此为生肖(即四柱地支)相冲,认为于婚姻不利。新中国成立后,信此道者渐少。

相亲。提亲后,男方择期备办酒礼,约媒到女家相亲,俗称“看妹子”。届时,男方母亲与其本人、媒人或邀12个有经验的宗兄弟、宗叔婶做“眼镜”,携上59件礼品往女家“看妹子”。男方与女方见面,不管“合适”(双方满意)与否,都要先给女方封点“面花钱”。女方如同意,就收下喜糕一包,退回一包给男方,意为可以继续交往,其他礼物可全收;如女方不同意,则将礼物全数退还男方,唯面花钱则不用退。

相婿。俗称“查家门”。女方同意后,由家长带几位女眷(婶婆)去男家,查看男方的村庄环境,了解家境情况,女方满意之后,则可互敬信物。

此时如双方“合适”,即先议定聘金,俗称“人种钱”。聘金数额先由女方提出,男方决定,一般尾数要合二个“九”或三个“九”,取“久久好合”之意。定亲,双方还要写好婚书,男曰“凤札”,女曰“鸾书”,男执女书,女执男札。

行聘、请期。行聘,即男家向女家送上聘金、礼物;请期是男家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择定迎娶吉期,提前告知女家。此时行聘双方均有糖饼,分送亲朋,称为“食甜”,也是向亲朋报送喜讯。旧俗聘礼中除了聘金之外,还有象征吉祥如意,表示好彩头的物品。如送上春草,喻“草头结发”;香蕉成串,喻“良蕉百子”;送给稻谷麦粟菽等五种种子,喻“五子登科”;送枣、送桂圆,喻“早生贵子”;送肚兜是“经纶满腹”等。送礼的礼单上,数量词都要用“成双、成对、成幅”,种子“万亿”,食品为“万钟”,种鸡“成群”,庚牌“成圆”等等。

经行聘、请期后,女家着手筹办新娘嫁妆,等待于归之喜;男家则张罗新房布置,提早向亲朋好友送上喜贴,等待迎亲完婚。

于归、辞神。于归,指女子出嫁。《诗·周南·桃夭》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男家迎亲前一日,应备办丰盛牲体送至女家祭祖,并雇花轿、便轿各一乘备用,谓之“辞神”。出嫁之日,新娘备3个分别装着花生(仙子)、红枣(早子)、龙眼干(龙子)的小红布袋,请有福气的长辈妇女给梳妆打扮。当天早晨与家人吃团圆饭(或叫姐妹饭),后新娘拜别父母哭着上花轿(或走路),叫哭嫁,哭的是无字之声,母劝之,表达与亲人分别,心存悲切。有无名氏女子出嫁诗,很好地描述了这种意境:

      罗巾掩哭轿行时,拜别亲颜泪满腮;

      从此惊心为媳妇,舅姑憎喜意难知。

迎娶完婚。迎娶有一定的程序和形式,是婚姻礼俗中最繁琐的环节。按男方拣定的吉日良辰,新娘拜别父母上轿。上轿后由小舅子将轿门贴上封条并锁上,主要是为了避邪拒妖(传说从前曾有狐狸假扮新娘出嫁被揭穿的奇事),另由一位亲弟(新阿舅)或侄子坐便轿送嫁,伴娘及同寅姐妹8人则伴轿而行。一般“大行嫁”的迎亲队,至少有30人左右。男方迎亲仪仗队先行,他们擎着宫灯、吉彩、麒麟、凤凰,寓意龙凤呈祥;还有对锣、锣鼓八音、乐队欢奏迎亲曲;抬着猪羊、雄鸡、酒肉三牲,大小“箩隔”盛嫁妆物品、糖果、食品。媒人背着提蓝最先出发“径露水”,逢过桥、过缺或伯公神坛时,都要放一个香筒(也叫“香包”),是敬神借道之意。送嫁队伍最前面一位,一般是新娘女家的兄长或弟弟(也可是族中有威望的长辈),腰挂一把剑刀,手拖一株茶树,叫“拖青”在前头挡煞。迎亲队伍浩浩荡荡、鼓乐喧天、热闹非凡,引来无数路人驻足围观“看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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