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埔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14 16:34:16

来源: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63

 原文: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大埔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大埔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为深入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8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和技术模式,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肥投入,增加有机肥用量,提高果菜茶品质,推进种养循环,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美丽中国、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是试点区域和目标。试点区域以枫朗镇、大东镇、桃源镇、西河镇等地连片茶园作为核心示范区进行重点创建,茶园面积为5000亩左右,辐射带动大埔县其他镇茶叶优势产区的发展。试点目标:一是促进化肥减量增效;二是促进有机肥资源利用;三是促进产品品质提升;四是促进土壤质量提升。

  第三部分是试点实施主体单位。经网上公示报名,共有9家茶叶农业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分别是:广东省大埔县西岩茶叶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凯达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飞马峰农业有限公司,大埔县建兴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屏翠山茶业有限公司,梅州嘉鹏茶果种植有限公司,广东飞天马实业有限公司,大埔县鸟子石茶业有限公司,大埔县佬魏道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原参与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企业任务完成情况,确定9家茶叶企业为实施主体。

  第四部分是技术模式。应用茶叶推广 “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农家肥+配方肥”模式、“有机肥+配方肥”模式、“秸秆覆盖+缓控释肥”模式等四种技术模式。

  第五部分是中央财政资金投资依据。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发〔2017〕41 号)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使用,年度资金执行率要达到90%以上。科学测算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和先建后补等补助方式,提升有机肥施用技术与配套设施水平。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型养分产品市场价的60%,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40%。对商品有机肥的直接补贴不得超过补贴总规模的30%。

  第六部分是中央财政资金投资概算。

  1.开展“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对实施主体单位购买有机水溶肥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40%,投入中央资金30万元。

  2.开展“农家肥+配方肥”模式。实施面积5000亩,每亩推荐施用农家肥800-1000公斤,每亩补助中央资金400元,农家肥补助200万元,投入5万元采购腐熟剂。投入中央资金205万元。

  3.开展“有机肥+配方肥”模式。对实施主体单位购买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型养分产品市场价的60%,生物有机肥补贴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40%,投入中央资金120万元。

  4.开展“秸秆覆盖+缓控释肥”模式。实施面积5000亩,每亩推荐施用有机肥秸秆500-600公斤,每亩补助200元。投入中央资金100万元。

  5.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试验示范推广、宣传培训,投入中央资金45万元。

  第七部分是进度安排。

  2020年5月-6月,试点县根据目标任务和实施内容,组织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2020年6月-7 月,上报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区域、实施面积、实施主体、具体的主推技术模式、示范区具体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

  2020年7月-8月,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审议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020年9 月,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准备(包括询价等)。

  2020年9月-2021年3月,试点县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2021年4月,试点县进行自查考核验收。

  2021年4 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试点县进行考核验收。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列为约束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企业遴选情况

  2020年大埔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作物:茶叶。根据农业农村部(农农(肥水)[2020]7号)文件要求,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批规模较大、技术成熟、效益良好、诚实守信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试点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在实施周期内承担试点任务的实施主体原则上要保持基本稳定,试点县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做适当调整。

  2020年6月2日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公告,2020年6月9日共有11家茶叶企业申请参与项目建设。2020年7月2日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公告,11家企业公示期间无异议。

  四、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粤省事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