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县城区及各镇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31 18:36:13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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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城区及各镇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


  现就《关于大埔县城区及各镇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为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大埔县城区及各镇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拉动了社会投资,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增长,为加快落实国家政策、促进我县散装水泥行业健康发展,重点推进行业清洁化生产,推动建筑领域技术进步,全面实施建筑工程“禁现”,以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依据。根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粤府令第15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城区开展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粤建散〔2014〕66号)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梅市府〔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散装水泥发展实际,出台《通告》明确禁止建筑工程混凝土、砂浆现场搅拌,进一步规范我县散装水泥发展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一共六条。

  第一条,主要列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实施时间及区域范围。

  第二条,属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程项目,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对特殊情况进行现场搅拌的说明。

  第四条,规定了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第五条,根据城镇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区域范围。

  第六条,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实施时间。

  三、政策调整要点

  《通告》强调了发展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的重要性,对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根据城镇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县政府将适时调整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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