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7 15:38:52
来源:梅州社保浏览次数:647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电子凭证,同时也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的银行卡,今后,还将拓展其他社会服务领域的功能,给持卡人带来越来越多的便利。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要求,现就我市实施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实施时间
在我市实施范围内新增申领各项社保待遇的人员从2021年1月起一律通过社保卡发放。新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办理申领手续时,请提供已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保卡。
三、实施方式
在我市未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将逐步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我市对近年来正常划入医保个人账户而未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待遇及办理并已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自动匹配社保卡发放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办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请尽快办理社保卡,并到银行办理养老金发放账户变更手续,也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办理变更养老金发放账户。已办卡但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待新卡金融账户激活后,可到银行办理同意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确认手续,无需再到社保大厅现场办理。
3.完全没有自理能力(瘫痪、精神病、抑郁等)的退休人员无需办理;长期居住的境外、国外的退休人员无需办理;年龄达到8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无需办理。
四、温馨提示
请各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