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09 09:08:28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网浏览次数:607
(2021年度 第3期)
为应对旱情,降低高森林火险等级,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经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气象局将于近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大埔县气象综合探测基地。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大埔县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县气象
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气象局联系电话:0753-5591368
气象局地址:大埔县湖寮镇黎家坪村
气象局联系人:李鸿洲
特此公告。
广东省大埔县气象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