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时间:2015/10/26 00:00:00

来源: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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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下午,《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县人大副主任张昭锋、副县长张颖,法制局、住建局、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环保局、司法局、国土局、财政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15个镇(场)代表等在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楼3楼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为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资金投入;要按照“地域统筹,设施共享”和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补偿机制。
  会议强调,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处理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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