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房建华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7-11-19 | |||||
标题 | 低低特困户 | |||||||
内容 | 他本人52岁单我无父母隹在日瓦房平时兄弟救济生活所迫外出打工在东莞侄女外打工工资才2300元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大埔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7-12-01 | |||||
处理意见 | 房建华同志:你好,根据介绍你本人仍属于劳动力。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粤民发〔2014〕202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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