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赖振安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7-11-28
标题 何为困难户?
内容 爸妈自小离婚,09年我爸生病,那时我才17岁,照顾父亲一年过,10年去世,我一个人辛辛苦苦就这样过了两年,12年娶了老婆,让我知道还有人值得我努力生活,小孩两个,大的5岁现在读幼儿园,小的9个月,老婆一个人带小孩,整个家庭靠我一个人负担生活是怎么样可想而知了,我想问问为什么别人算贫困户?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处理时间 2017-11-29
处理意见 当前,全国以及我省对贫困对象的认定最关键的指标是收入指标,也就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我省是以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2014年不变价)作为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 “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 “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有标准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吃财政饭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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