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廖森文 | |||||||
类型 | 投诉 | 来信时间 | 2017-11-29 | |||||
标题 | 危房改造 | |||||||
内容 | 危房改造没有落实到个人,希望上级领导帮助我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大埔县银江镇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17-12-08 | |||||
处理意见 | 廖森文公民:你向大埔县惠民信息平台反映的关于2014年在广东省大埔县银江镇坪上村建房子,但危房改造未得到申请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按照上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首先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户,居住的泥砖房经评定为危房,且居住的泥砖房为唯一长期自住;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户主子女已在本村或外地建有或购买住房的。3.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调查情况:廖森文,26岁,退伍军人,目前梅县务工;父亲廖永中,49岁,离异,外出务工人员。根据你户的实际情况和我镇、村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你户2014年新改建的房屋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大埔县银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