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郭北京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7-12-05 | |||||
标题 | 扶贫新农村 | |||||||
内容 | 大埔,大东镇,扶贫新农村!每个村最低1000万元,请问?是什么条件下的人,才能拥有!!!是每家每户都有份吗???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处理时间 | 2017-12-06 | ||||||
处理意见 |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文件(粤财农[2017]303号)《关于印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奖补资金用于省定贫困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合理管护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