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信息 | ||||||||
| 咨询人 | 林裕堂 |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7-12-10 | |||||
| 标题 | 咨询 | |||||||
| 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瘫痪不能自理的人是否有最低生活保障,还有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申请这些要具备那些手续证明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 处理部门 | 大埔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7-12-19 | |||||
| 处理意见 | 林裕堂同志:你好,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粤民发〔2014〕202号)规定,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需对申请人的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并核实申请人申报的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携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书面申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及定期复核。 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可以咨询残联。感谢你的来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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