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咨询人 |
林兴源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02-24 |
标题 |
我妈妈郭月珍由于患脑萎缩导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有三年时间,是否可以申请残疾人低保或者补助。 |
内容 |
大埔县民政局各位领导好,你们辛苦了。我叫林兴源,今年40岁,我父亲叫林龙仙,今年70岁,我母亲叫郭月珍,今年69岁。我是大埔县光德镇澄坑乡金坑村人,现在海南省海口市务工,育有一儿一女。出门在外多年,父母年岁已高,本想回家照顾父母,却又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生活的种种压力和无奈,只能每年过年才能回家一趟看望父母。因为我母亲身患脑萎缩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导致我母亲已经完全不能自理已经有三年时间了,父亲为了照顾母亲,随着年龄增长,已经身心疲惫不堪。因为经济压力越来越大,现特别向政府部门咨询,我妈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残疾人低保对象或者其他补助费用。如果可以应提供哪些资料或手续。感谢政府感谢领导们的关心! |
回复信息 |
回复类型 |
受理 |
处理部门 |
大埔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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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03-03 |
处理意见 |
林兴源同志:你好,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粤民发〔2014〕202号)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需对申请人的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并核实申请人申报的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携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书面申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及定期复核。
具体可以拨打光德镇民政办电话5873009咨询。
申请残疾人补助可咨询残联。
感谢您的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