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苏利军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06-13 | |||||
标题 | 关于特殊门诊报销流程 | |||||||
内容 | 本人苏利军的父亲《苏国州》于2017年患了食管癌,在广州市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做了放化疗等等治疗方案后出院,返回家里(大埔县高陂镇逆流村)休养,由于癌症属于慢性病需要药物控制,我办理了特殊门诊(因为大医院只能走门诊) 证明2018年07月才到期,我在广州肿瘤医院买了国产靶向药(艾坦)大埔县不给报销,医院的教授说百分百能报销,说潮州,梅州很多病人都能报销,大埔不能报销叫我自己想办法?所以才咨询。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报销呢? 本人能提供医院的治疗记录,发票,各种清单,所描述属实希望帮帮我,苏利军 441422*****3416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逆流村丰下, 联系电话:13******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大埔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8-07-02 | |||||
处理意见 | 苏利军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所咨询的非我局业务范畴,所以暂时无法提供确切的答复。特殊门诊报销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感谢你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