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李宏光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0-07-29
标题 强拆祖屋民房
内容 未经同意强拆居住中的祖屋,并不预补偿,是为其一。其二:抡动大锤把民房砸成残岩断壁置之不理,拍拍屁股领取政府奖励,无视安全隐患,给村民留下一片废墟,如此为民如何取信于民?我们全家八口人回老家上哪里住去?希望尽快得到相关部门答复,此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大埔县枫朗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0-08-07
处理意见 李宏光先生: 关于您在大埔县惠民平台投诉大埔县枫朗镇四联村强拆租屋民房的问题收到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了解,此次四联村拆除您的房屋实际为您祖屋旁边的老旧废弃杂房,约长3.5米,宽2.5米,是上级政府部署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的整治对象。村两委干部李惠君同志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电话、微信告知您此杂间按要求需要拆除,并叫您自行拆除,或叫人拆除,因您在市外务工,不能回来,所以您要求村委会出具土地权书证明(已出具证明),后同意村委会叫施工队拆除,于2020年7月2日施工队把您废弃的杂间拆除。根据“三清、三拆、三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拆除工资是付给施工方,由于并非您本人施工,所以对您不予补偿。四联村并未拆除您家祖屋,其祖屋在杂房旁边. 枫朗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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