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张总堂 | |||||||
类型 | 投诉 | 来信时间 | 2020-11-25 | |||||
标题 | 大埔县西河镇信访综合治理办懒政不作为 | |||||||
内容 | 关于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信访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关于水田灌溉问题”信访一事。1:事件村委已明确并加盖公章出示证明表示无法协调解决请上级部门处理时,为何镇信访综治办明知村委无法解决时接到信访文件仍转接至村委进行处理。2:接到信访文件时在文件处理时效内并未作出任何答复,且在时效到期时未进行任何调解处理叫当事人进行提前签字,且表示:不签字则无法进行处理,明确表示不管到哪投诉最终处理部门是在综治办。信访办所给的答复意见书与事实严重不符,当事人签字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未处理且提前叫当事人签字是否合法合规。3:2019年始当事人曾往西河镇信访综治办几十趟反应问题且做了笔录为何无下文。耕作区中央的水田因纠纷不让灌溉荒废至今无法播种反应了这么多仍无处理结果跟意见,镇综治办是否失职,农民何时才能解决办事难的问题。综治办如无法处理请向上级部门打报告,或者给当事人出示证明表示综治办无法处理,即便需要起诉也需要综治办无法处理的证明文件。而不是一味地推诿踢皮球,不办实事,不把信访文件当回事,不把人民群众放在眼里,大摆官老爷架势。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20-12-07 | |||||
处理意见 | 关于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信访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关于水田灌溉问题”信访一事 1:关于接到信访文件转接至村委进行处理的问题。 按照信访流程该信访案件由驻村团队组织村两委干部进行跟进处理,并非转接至村委进行处理,当事人理解错误。且农田土地纠纷当地村两委干部更为清楚事情缘由和相关历史发展情况,必然要当地村两委干部参与。 2:关于信访文书处理问题。 我镇信访办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在受理信访案件后15天内送达给当事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在受理信访案件后60天内送达给当事人的信访条例规定执行信访文书送达程序。在送达相关文书的时候明确告知当事人信访案件处理流程和文书类型,不存在提前签字的情况,并告知各信访文书均是其通过各类信访途径投诉后转交当地信访部门跟进,当事人理解偏差。答复意见书内容为驻村团队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后汇总整理,按照信访条例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明确告知后续处理工作及如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循法定诉讼途径解决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不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和未处理情况。 3:“关于水田灌溉问题”信访处理情况。 信访办接到当事人反应的信访内容后,迅速反馈镇驻村团队。镇驻村团队和村两委干部高度重视农田供水保障工作,在经过多方了解清楚事件的相关经过和历史渊源后,多次进行调处工作。 鉴于张宜格户在周边群众中的口碑相当不好,周边责任田所有户均不愿配合支持给张宜格户放水的相关工作。前期为解决水田耕种旱期放水问题,村委会提出可以免费借出抽水机给张宜格使用,相关汽油使用费用可凭购买凭证到村委报销,以此保障张宜格户水田的正常耕作。 由于放水纠纷缘由及后续处理工作时间跨度长达20年之久,当事人张宜操已逝世,张宜操之子张文旭、张文晓兄弟之前长期外出,沟通存在一定困难。后期经镇驻村团队及村两委干部多次做思想工作,为后续农田灌溉便利,已决定规划修建水圳。因修建水圳需占用张宜操户部分耕地,因此村两委干部多次电话联系张文旭,希望能尽快促成此事。张文旭均表示由其兄长张文晓返乡后再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处理情况,2020年9月21日,由驻村领导牵头,会同司法所、村两委干部,在漳溪村村委会召开调解会议,双方当事人张宜格及张文旭、张文晓兄弟均参加会议。因另有他事,张文晓提前离开,张文旭全程参与会议。经驻村领导和司法所、村两委干部现场调解,双方同意各自退一步表态,同意以前矛盾纠纷不再提。 张文旭提出修建水圳要占用张宜操户耕地的面积,由张宜格户通过补偿款方式补偿。张宜格户提出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因张宜操户耕地稻谷还未收割,张文旭补充提出要求收割完稻谷后,和兄长张文晓商定后,再处理此事。双方就此意见达成一致。会后,张文旭和张宜格共同前往现场确认。 秋收时,村两委干部跟进落实会议调处意见,张文旭返乡后表示,由其兄长张文晓全权处理。 2020年11月23日,张文晓返乡后,村两委干部通知张文晓到村委处理此事。张文晓提出,不需要张宜格户的补偿款,而是要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村两委干部了解后,通知张宜格到村委进行进一步的调处。张宜格同意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对张文晓进行补偿。 当天下午2点左右,双方约定到现场确定置换耕地位置和面积。张宜格户表示可以由张文晓自由挑选地块,而张文晓表示张宜格户愿意置换的耕地为偏远角落,不满意,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因张文晓次日上午要离乡外出,村两委干部了解双方现场确认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要求次日上午8点半去现场进行核实并签订相关协议,尽快处理此次纠纷。但张文晓表示时间紧迫,下次返乡再处理。11月24日,张文晓离乡外出。 目前驻村团队及村两委干部仍在持续关注和跟进此次矛盾纠纷处理情况,并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和劝导,希望能够尽快促成事件圆满解决,也希望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工作,避免消极情绪因素影响纠纷调处工作。 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