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黄秀坚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1-08-21
标题 单身家庭困难
内容 本人是大埔县光德镇上澄村田洋口人,女,(身份证号码440921*****3822)的家庭情况是:属单亲家庭,丈夫于2020年2月因突然脑血管爆裂救治不到死亡了😭😭😭,现家庭生话支出全靠本人一人打工维持,收入偏低,还有俩儿子正在读高中、中专,家中还有一个85岁老婆婆需要抚养,造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也可背景调查是否属实)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大埔县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21-08-23
处理意见 黄秀坚同志,您好: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14】202号),《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申请人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录入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核对,待系统反馈信息后,如符合申请条件,需逐项完整填写《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大埔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大埔县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及婚姻、疾病、残疾等证明材料。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大埔县民政局电话0753-*****.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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