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惠民资金
基层公开
小型工程项目
政策法规
办理流程
网上信访
查询指引
大埔文化
网上信访
咨询信箱
投诉信箱
举报信箱
咨询处理
投诉处理
结果查询
咨询信息
咨询人
房建华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7-11-19
标题
特困户
内容
本人今年53岁无父无母依靠兄弟救济度日住在旧瓦房外出打工维持生活有时氯侄女救济艰难度日向政府申请几次低保但都没有下文为什么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大埔县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17-12-01
处理意见
房建华同志:你好,根据介绍你本人仍属于劳动力。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粤民发〔2014〕202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
大埔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埔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Email:dbxxwl@163.com
地址:大埔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电话:0753-5595235
粤省事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