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项目 |
补贴标准 |
主管部门 |
1 |
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 |
按照相关政策按比例、按定额,特殊门诊按比例按季度按年额度报销 |
大埔县医疗保障局 |
2 |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
从2019年3月14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8000元降低至7000元,报销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6万元提高至20万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人员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3 |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特困人员个人自付100﹪比例救助,其他80﹪ |
4 |
最低生活保障 |
农村低保标准400/人/月,月人均补差206元:城市低保标准580/人/月,月人均补差457元 |
大埔县民政局 |
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680/人/月,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30/人/月。 |
6 |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2019年6月移交至医疗保障局) |
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70%-100%比例救助,0-50000元。 |
7 |
临时救助 |
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原因、人口、收入等因素,综合核定求助金额。 |
8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50元/月•人 |
9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200元/月•人 |
10 |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
100岁至105岁老人每人每月1000元;106岁至110岁老人每人每月2000元;111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0元. |
11 |
高龄老人补(津)贴 |
年满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元,年满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元。 |
12 |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 |
全自理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30元;半自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423元;全护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为846元. |
13 |
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2021年秋季起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停止发布) |
2021年秋起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此标准已取消。 |
大埔县教育局 |
14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
200-1250元/生/年 |
15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2000元/生/学年,分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 |
16 |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
2000元/生/学年,分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 |
17 |
学前教育资助 |
1000元/年 |
18 |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 |
/ |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
19 |
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表(已结束) |
/ |
20 |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80/头。 |
21 |
畜牧品种改良经费 |
/ |
22 |
大埔县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 |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 元;工作年限1-9年的离岗老兽医按实际工作年限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 元作为基数,每1工作年限为50元,补助计算方法:补助金额=100+ (50xn),其中n为工作年限。 |
23 |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 |
800元/头 |
24 |
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 |
每人每年不低于2200元 |
25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81.7元/亩 |
26 |
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 |
内陆捕捞渔船根据渔船船长分成4档,每档设置渔船主机功率下限。实行年度定额补贴,2015-2019年度保持同一标准,不分作业类型。大埔县106艘渔船符合以下两项:1、船长<8米,补贴标准:4000元/艘/年;2、 8米<船长<12米(且9千瓦以上主机功率),补贴标准:5000元/艘/年。 |
27 |
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2016年已结束) |
良种补贴15元/造/亩 |
28 |
农机购置补贴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组织制定发布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 数,根据我省农业生产机械需求进行优化参数及增加分档,依据 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 比例不超过 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 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 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 5 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 限额不超过 12 万元;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 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 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 15 万元; 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 25 万元;大型甘蔗收 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 40 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 不超过 60 万元。 |
29 |
建档立卡贫困户(2023年2月开始取消) |
无 |
30 |
“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2016年已结束) |
30000元/户 |
31 |
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 |
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为53元/头 |
32 |
政策性家禽、生猪养殖保险保费补贴 |
仔猪500元/头,育肥猪1400元/头。养殖农户负担25%,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0%,其余由市县财政负担。 |
33 |
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2019年结束) |
/ |
34 |
农村危房改造 |
2015年补助资金18500元/户; 2016年补助标准:1、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2.75万元/户。2、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五保户),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3.35万元/户。3、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以及所有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1.85万元/户。4、对于全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市级财政分别每户补助0.1万元。 |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5 |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2021年3月移交至医疗保障局) |
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万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下调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大埔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36 |
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 |
省级财政补贴30元/亩/年、县级财政补贴1元/亩/年 |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
37 |
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
2017年补偿标准为每亩22.5元。 |
大埔县林业局 |
38 |
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2013年至2016年,2016年后合并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
2013-2016年每亩补助标准分别为1.125元、2.25元、3.375元、6.12元。 |
39 |
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2013年至2016年,2016年后合并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
2013-2016年每亩补助标准分别为13.875元、14.25元、14.625元、15元。 |
40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
三级200元/人•月;二级300元/人•月;一级400元/人•月 |
大埔县卫生健康局 |
41 |
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 |
2万元/人•年。 |
42 |
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
工作年限超过30年(含30年)的900元/人•月;工作年限在20-30年(不含30年)的800元/人•月;工作年限在10-20年(不含20年)的700元/人•月;工作年限低于10年的,各市参照省财政的补助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 |
43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
120元/人•月。 |
44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
120元/人•月。 |
45 |
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奖励) |
50元/人•月。 |
46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独生子死亡的1000元/人•月;独生子病残500元人•月。 |
47 |
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 |
2013年:30元/年;2014年:30元/年;2015年:50元/年;2016年:120元/年;2017年:150元/年;2018年:180元/年;2019年:220元/年;2020年:250元/年;2021年:280元/年。 |
大埔县残疾人联合会 |
48 |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补贴) |
(一)本、专科学生: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 (二)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 |
49 |
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 |
(一)实现自主创业,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含视力残疾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给予不高于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二)自主创业发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的残疾人,养殖规模达到大型禽畜(牛、猪、羊等)年出栏量50 头以上;小型家禽(鸡、鸭、鹅等)年出栏量1000以上;种植规模达到30亩以上;水面养殖20亩以上,分别给予不高于8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三)残疾人从事自媒体行业开办实体电商网店,符合相关要求的,正常营业半年以上给予不高于5000元一次性补贴。(四)参加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金奖8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3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奖励,晋级复赛获得优胜奖项目给予2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
50 |
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
120元/人/年;文件依据:《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扶贫开发局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18】3号)。 |
51 |
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2017年移交至民政局) |
2013年100元/年.人,2014年600元/年.人,2015年1200元/年.人,2016年1200元/年.人。 |
52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7年移交至民政局) |
2013年600元/年·人,2014年1200元/年·人,2015年1800元/年·人,2016年1800元/年·人. |
53 |
种粮直补(2016年已结束) |
农资综合补贴61元/造/亩、粮食直补4.6元/造/亩 |
大埔县财政局 |
54 |
广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 |
1、纳入低保的特困归侨生活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2、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3、归侨临时救助标准不低于500元/人 |
大埔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
55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每人每年600元。 |
大埔县移民工作局 |
56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7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
58 |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
各种培训工种补贴标准为主 |
59 |
一次性创业资助 |
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