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廖长生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4-04-05
标题 镇政府眼皮下的不作为,包庇违建村民已无数次投诉至今未拆除至今
内容 县领导: 我是大埔县银江镇坪上村滩角队村民廖长生。 实在无奈情况下,现在,还得续阐述位于大埔县银江镇坪上村葛里葛里田家炳大桥侧【承光居】屋门前,村民廖武浪兄弟不听村委工作人员劝阻及群众家人多次强烈警告,以强硬野蛮手段在我们屋前私自【砌石坎砖成墙】一事,自2023年11月多次寻求当地政府、网上投诉反映及至电梅州市政府政务热线,当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一次次以借口、包庇违法人员,欺骗群众,违建至今一直未拆除。 实事和理由:一、此地方不是廖武浪兄弟原有地方,是以强硬野蛮手段砌成的,当时其兄弟为争此地与我们家人发生争吵后私闯我家民宅行凶至使我们家人受伤,伤人后也不听政府相关部门警告停工,还是以强硬野蛮手段直至砌完工,由于其兄弟行凶伤人后的种种行为,引起家人们强烈不满,当时因地方问题双方谈不妥,伤人事件直至诉讼到法院都得到解决。地方问题当时多次寻求当地及网上信访政府,开始也说三天双方谈不妥,将全部拆除,后来又不了了之。 二、后又再多次寻求上级政府,最后一次回访文件内容是【存在有争议的地方明确靠溪边新建护坎的地方权属集体所有,日后在此处建造任何建筑物须双方沟通同意后方可实施】此文件至今政府网站可查询到【此地前后都有照片为证】。我们也一再强调可以从其桥栏杆直接拉至其墙角,砌成城墙一样高、坚固我们都不干涉,为何偏偏要在我们家门口建筑,当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履行承诺当时回访文件。 三、当地银江镇坪上村委村干部说多次在镇政府开会时跟相关执法部门提到,类似这样不听任何人劝阻制止的应当立即拆除违建,以后要怎么建筑另一回事,在当地也能树立个良好形象。但是,当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对工作竟如此不作为, 四、起初砌砖墙时,我们家人好声好气跟其兄弟说,要商量好才能施工建设,对方反而凶狠狠对我们家人说要把事情搞大恐吓我们家人。但是,我们没有给困难吓倒。 五、廖武浪兄弟不听村委工作人员劝阻、群众及相关部门劝阻警告制止于不顾,无视法律、继续我行我素再一次次违法建筑,恐吓我们家人,行为情节恶劣,想好跟上次把石坎砌好就安然无恙的想法。在多次投诉举报的情况下而银江镇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竟如此不作为,置国家人民利益于不顾,每次回访都是随意应付群众,一次次糊弄群众,欺骗群众,一点信用都没有。以为投诉反映对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影响,说回复一下就可以了决,把民众诉求置之度外,这真是忘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有损政府形象,给当地造成非常不良影响。 为此,特具此报告再次向上级政府部门最强烈反映,敬请上级政府部门引起高度重视,查清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工作行为,是否应到当地村委工作站了解廖武浪兄弟一直以来的行为。当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是否应该与群众了解沟通,才能得到民众的敬重!不是想着就这随意处理事情了结。恳盼上级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能依法尽快将廖武浪兄弟违章建筑拆除.在当地树立一个良好社会氛围,以彰显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政府威信、形象,保护弱势群体投诉反映举报无门的困难! 此致 上级政府行政执法机关 大埔县银江镇坪上村滩角队村民廖长生 电话:13****** 2024年04月05日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大埔县银江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4-04-18
处理意见 关于银江镇坪上村滩角队村民廖长生反映的坪上村葛里田家炳大桥侧承光居屋门前,村民廖武浪兄弟在你屋前建设围墙一事,我镇高度重视,已多次安排相关部门和驻村团队现场查看,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坪上村村民廖武浪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在其房屋旁靠溪边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搭建杂间。银江镇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廖武浪的违法行为,并向廖武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廖武浪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经我镇执法部门走访调查,廖武浪户确有一名患有残疾儿童,在该户房屋旁河流溺水隐患区域未设置护栏的情况下,出于安全角度考虑,责令廖武浪自行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剩余未拆除的部分(高度约40厘米围墙)可用作河道防坠临边护栏使用。2023年12月14日,廖武浪于自行拆除部分违章建筑,留有高度约40厘米围墙用作河道防坠临边护栏使用(详见附图1:现场照片)。 银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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