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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12、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上述奖励,由大埔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同一宗线索,不重复奖励。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大埔县公安局:110;
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753-5595723(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举报邮箱:
dbxshb@126.com dpgashb@sina.com
3、邮寄地址:
(1)、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191号(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94号(大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3)、大埔县湖寮镇虎中路1号(大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号:514299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埔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埔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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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埔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电话:0753-559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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