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朱家展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18-09-12
标题 低保对象
内容 关于朱家展低保核实问题,本人年龄49岁,三级肢体残疾,无住房;配偶因贫困离家,一子一女,尚在异地学校就读,上有高龄双亲,需分摊供养;无生活来源,于前年申请低保,本人只能轻体力临时工,并无其它收入,相关部门于本月取消本人低保对象,望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对象,希望相关单位帮助渡过子女在校就读生活问题。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09-27
处理意见 朱家展先生: 您好!您的投诉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光德镇民政办提供的2018年7月8日广东省低保救助系统核查信息显示,您本人名下有一个个体工商信息,该工商信息显示您在大埔县高陂镇黄塘村286号经营建材零售,系统核对过程中发出预警信号,您的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申领低保救助的条件。具体的情况,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也会致电做相关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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